在丰台区角门南华小区,设备层变出租房之争从小区建立伊始就没有停止过。“我们居民就是想知道设备层到底能不能出租?若是出租,我们的安全又由谁来负责?”12号楼居民马女士通过12345市长热线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记者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小区内有5栋楼基本都存在将设备层出租的问题。
现状设备层被出租
马女士居住的12号楼共18层,其中,16层以下为居民住宅,剩余两层为设备层。据她了解,物业公司将设备层出租给了承包人,这名承包人又将设备层进行改造,出租给了外地人。
17层一共有小房间达44间,18层有十几间,里面住着60多人。
“深更半夜的,这些人经常大声喧哗。”马女士说,相对来讲,扰民还算小问题,一些人恶意的、不文明的行为,令住在这栋楼里的居民没有安全感。
“去年9月夜里两点多,我同学的妈妈去世了。那时电梯已经停止运行了,我只能从15层走楼梯下来。当时黑咕隆咚的,突然一个喝醉酒的男的出现在楼道里,故意在我身边跺了一下脚,说‘吓死你’,然后,他径直走上设备层。当时真是把我吓了一跳。”马女士说。“16层的住户嫌他们扰民,承包人就想办法加厚17层地面的瓷砖。因为设备层通风极差,工人在改造时,还分别在设备层每间屋里的墙上打了洞,直径至少有20厘米。”
记者探访室内空气污浊
“你是来找房的吗?”随着一声响亮的招呼,昨天下午,乔装成找房人的记者被带到了南华小区角门14号院11号楼的顶层。
这位上了岁数的男子自称姓冯,记者在他的带领下,先后看了4间出租房。其中,一间是朝南的小屋,屋子面积约有五六平方米。一张木板双人床,一张破旧的写字台,这是屋内所有的家具。因为屋内没有窗户,在南墙靠近地面的位置,记者的确看到了居民们所说的“通风口”。
随后记者来到18层看到,在楼梯拐角处的一扇门上用红笔赫然写着“设备重地禁止入内”的警示。当记者问到是否有洗漱的地方和厕所时,男子带着记者在17层里七拐八拐,终于来到一个改造后的卫生间。越是靠近卫生间的楼道,越是充斥着浓重的臊臭味。洗漱间和卫生间是紧挨着的,面积十分狭窄。卫生间里的4个蹲坑是由马桶改造而成,水泥面与马桶边缘水平。这4个蹲坑是17层、18层的住户共用的。在顶层走了一圈,记者发现这里通风极差,空气浑浊,垃圾被堆放在17层楼梯的拐角处,楼道狭窄且没有消防设备。
物业解释房费维持全楼运营
南华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赵伯南在听完记者转述居民的投诉后,觉得十分“委屈”。“开诚布公,设备层出租确实是有,但是这与小区特殊的性质分不开。”赵经理介绍说,就拿马女士居住的12号楼来说,这栋楼属于承租性质,10层以下的住户基本都是菜市口的拆迁户,每月按照国家标准缴纳房租,收入低的家庭还可以免房租;11层至16层,居住的多是教师,房子性质属于向职工出售的公有住房。
“平时电梯运转、房子的维修,费用每年将近20万。这种承租性质的楼房没有物业费,我们怎么养楼?”赵经理说,在保证电梯、水泵正常运转的条件下,物业只能动脑筋“以楼养楼”。
律师说法设备层属业主共有
“权属争议一直都是十分激烈的。”市律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平说,从权属关系上看,只有业主授权的物业公司才可以出租公共面积,否则,物业公司的行为要受到限制。
李律师说,虽然距离《物权法》正式实施还有半年时间,但其中已经规定对小区里没有约定的公共部分都属于业主共有。说到南华小区的案例,物业公司日常可能确实面临着很多困难,但设备层毕竟是整栋楼放置设备的地方,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改变了它的用途,取得了收益,此外,还要看当初的物业管理合同上是否有明确规定。除非合同上写明可以出租,否则就存在越权行为。
本报记者刘琳实习生郭丽文并摄J015
图一:室内空间狭小
图二:室外垃圾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