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对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2003年以来所建楼堂管所进行清查
新建办公楼暂缓审批
本报讯(记者路燕 刘凤宇)3月30日,兰州市召开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管所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2003年1月以来所有新建、扩建、联建或购置的办公楼及培训中心项目进行清理。
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2003年1月以来所有新建、扩建、联建或购置的办公楼及培训中心项目进行清理。清理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非经营性部门单位建设和购买的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招待所、俱乐部以及各种中心、培训楼、业务楼、综合楼。清理内容不仅包括党政机关自身的这些场所,还包括所属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根据要求,兰州市地市级单位和相应级别的领导采用二级标准,所属县级单位,无论是与地级单位办公厅统一办公,还是单独办公均采用三级标准,单独进行人均办公用房面积核算。清理的依据和内容首先是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批、土地征用手续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有无超算概算、超标准建设;其次是建设标准,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工程用房的面积;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和装修标准。
此次清理工作主要分为自查与重点督察阶段,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必须于4月3日上报到兰州市政府。目前,已有50家单位完成自查工作,4月上旬开始将分批进行重点督察。而兰州市也将于4月10日左右,对全市的清理工作再召开一次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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