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基民Y先生回顾自己所选购的基金产品时发现,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自己的基金一直“跑”不过其他相同类型的基金。是相同公司旗下的基金吃了“偏食”?还是基金管理旗下的基金经理能力实在悬殊?Y先生产生了这种疑问。
Y先生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三季度,他就看上了一家名气和运作业绩较强的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并参与了该公司旗下某只基金产品的认购。
但细心的他发现,在这只基金产品发行之后,这家基金公司还发行了另外几只新的基金产品。而且,这些基金在产品设计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只是在实际运作中,Y先生购买的基金的表现明显逊色于另外几只开放型基金。此外,由于这家基金并没有给旗下基金开展“相互转换”的业务,因此,出于开放型基金申购和赎回成本较高的考虑,Y先生一直没有下决心把手上的这只明显表现一般的产品“抛”出,换成相同公司下的其他产品。眼睁睁地看着同属一家公司的另外几只产品在股市大涨时“跑”得很“欢”,Y先生心里实在不是个滋味。难道其他产品吃了“小灶”?Y先生如此怀疑。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目前基金公司之中,的确存在着旗下几只基金表现大不相同的情况。有的公司,由于规模并不大,往往倾向于把某只基金业绩做得“尽善尽美”,而相对忽略其他几只规模、名气并不大的基金运作。在一些场合,某些基金公司在做品牌推广时,尤其详细介绍公司那些业绩最好的“旗舰”产品,并希望通过这些业绩运作相对较好的基金来“打名气”。如此一来,基金内部产品业绩表现有所区别自然可想而知。
事实上,在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由于研发平台往往是共享的,而且,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也往往需要通过公司投资委员会的认可,因此从理论上说,相同公司旗下的产品本不该表现“悬殊”。该业内人士认为,其实这种“厚此薄彼”的管理理念,不仅使得基金公司内部管理成本很大,也是对投资于这些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权益的一种损害。
Y先生最后还根据自己的基金投资历史提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原先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的基金经理忽然离职,而基金公司又没有及时告知,如此一来,与基金投资者的初衷就有所偏离。如果新任者在实际中表现没有原来的基金经理好,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难道都由投资者来承担?此外,“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果过分倚重某只产品或者某个基金经理的个人因素,那么,投资于这样运作模式的基金公司产品,还是有很大的风险性的。Y先生觉得,基金公司内部的任何一只产品的背后,都是代表了成千上万的中小基金投资者,作为基金公司一方,当然应该“一视同仁”。????????一财谢潞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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