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辩论
记 者 殷志艳 通讯员 龚 检 李迎芳 插 图 连 诚
3月29日上午9:30,拱墅区法院刑庭,一起盗窃案开庭审理。法警押上来5个年轻男子,高矮胖瘦不一,面向法官站成一排。
5人跟两起入室盗窃案有关。
2006年11月21日晚上7点多,一高一矮两年轻男子,一人骑一辆自行车,来到“山水人家”小区大门口。
小区有几幢新楼刚交付,很多住户还在装修。
保安看他们一身装修工打扮,就让他们进去了。
两男子骑车到一幢住宅楼下,楼道的保安门紧闭。两人停好车,等了一会儿。这时,一住户开门进楼,两人马上跟过去喊:“哎,哎,门别关,我们要上去装垃圾。”
两人坐电梯直奔顶楼,然后悄悄拐进楼梯间,一层一层往下走,到处东张西望。走到9楼半,发现903室的厨房窗户半开着,里面没亮灯。
两人停住了,低声嘀咕了几句。矮个子翻出楼梯口的窗户,爬进903室的厨房。高个子则站在楼道里望风。
几分钟后,矮个子从厨房探出头来,伸出胳膊,手上捧着一大堆东西——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两只手机、一只MP4、一只电吹风和四条熊猫牌香烟。
矮个子把东西往外传,高个子一件一件接住,然后下楼,骑自行车带着偷来的东西离开小区。
5天后,“锦昌文华苑”小区一幢楼下,一高一矮两男子又出现了,还是各骑一辆自行车。两人上到12层顶楼后,从一凸出的空调外机搁板处,翻入1101室阳台。
这户人家已快装修好了,但还没入住。两人偷走了客厅墙上的一台27英寸液晶电视和一台DVD。
这次,两人不敢走大门,而是找到一处栅栏围墙,把东西从缝隙里递过去,人大摇大摆走出小区后,再拿了东西离开。
两户失主报案。3天后,杭州市旧货市场,高个子和4个同伙在卖液晶电视时,被民警抓住。
5人都来自安徽,同村的,都姓张。最小的20岁,最大的32岁。在杭州一起租住。其中4人是油漆工,1人无业。
“为什么要选这两个小区盗窃?”检察官问。
“以前在那里搞过装修,知道那里装修多,保安不拦的,我们好进去。”高个子张某说。
“你们怎么选择入室盗窃目标的?”
“先上到顶楼,然后下楼一户一户找。看哪家好爬就去哪家。越高越安全,下面的人看不到。”
11:02,法官宣判:张××犯盗窃罪,判刑3年4个月,处罚金1万元;其他4个同伙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或转移赃物罪,判刑2年半或拘役5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