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卜凡
昨日,在越秀区某肯德基餐厅苦干8年的阿晶(化名)向记者反映,她每天工作7个小时,却一直是兼职员工,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全职员工的福利待遇。而更令她愤怒的是,她自认为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拒不为将近退休的她续约。
每天工作7小时仍被当兼职
因为丈夫患癌症去世,43岁的阿晶这几年一直是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为了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她选择到肯德基餐厅上班。进入公司的时候,阿晶被告知是全职员工,公司也为其买了基本的社会保险。然而后来,阿晶发现自己没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带薪年假,向餐厅经理询问才知,自己的身份一直是兼职。
“按照国家规定,我每天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不属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应该跟他们全职的员工享受一样的福利待遇,但是我这些年逢年过节或者是想休息的时候,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阿晶说。
为避加倍工资擅改当月工时
阿晶还向记者透露,肯德基餐厅在逃避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上,另有高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但由于是餐饮服务业,肯德基餐厅的员工一般周末都会加班。“我一月最多只能休息4天”。
一个月最少上26天班,一天最少工作7小时,阿晶每个月的工时约在200个小时左右。按照相关规定,超过167个小时应该付给1.5倍的工资,超过206个小时应该付给2倍的工资。“但是餐厅往往会把超过206个小时的部分算到下个月的工时里”。
干了8年临近退休被拒续约
“干完这个月,我就整整为肯德基工作八年了。”自认为是餐厅元老级的员工,阿晶在上周末却收到了公司拒绝续约的通知,理由是阿晶已经在餐厅工作“太久了”。
阿晶说,在这几个月公司的考核中,自己在承担的工作上没有出过任何过错,每次都是满分,自己也从来没有表达过要离开餐厅的意思。年纪已大,独立抚养孩子的阿晶对于突如其来的通知,实在无法接受。“我老了,就把我一脚踢开,有人情味吗?公司经常往贫困山区捐款,但却这样对待员工的……”阿晶说着说着眼眶就湿润起来。
关心劳动法规的阿晶从报纸上看到,按照自己的条件,新的劳动法草案中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阿晶认为,餐厅现在让自己离开,可能是为了防止新的劳动法通过之后,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聘用阿晶直至退休。
上图:阿晶对着电视台摄像机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在肯德基工作8年的遭遇。新快报记者 郗慧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