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数月侦查,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200多万、受害人达68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此揭开一个特大“地下钱庄”的内幕。
从犯主动举报主犯
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许,蒙城县人葛某某、蔡某赶到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邻近的利辛县科技电子厂法人代表杨腾林在蒙城县设立办事处,通过他俩和柳某某、董某在蒙城吸收群众的资金200.55万元,截至当年5、6月份,已不能按合同规定给予返还,情形不对,因害怕投资群众找他俩讨“说法”,特来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为不惊动涉案人员,防止发生资金转移、人员逃跑的情况,经侦民警秘密进行前期侦查。通过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利辛县科技电子厂涉嫌非法融资犯罪的事实,且案值巨大。蒙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随即把调查获悉的情况向局领导汇报,蒙城县公安局要求根据案件事实及时立案,迅速抓捕涉案人员,并做好追赃工作。
当年8月30日,蒙城县公安局对该案正式立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腾林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上网在全国范围内缉捕。接着,办案人多次秘密前往利辛县抓捕杨腾林,但因杨一直潜逃未果。9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电话告知办案民警:杨腾林已在该所辖区落网。经侦大队立即派员赶到深圳将杨腾林押回蒙城,随后依法将柳某某、葛某某、蔡某、董某4名涉案人员全部传唤到案,全面深入调查此案。
诱人高息吸引投资
由于本案涉及数额巨大、受害人员多,且没有一位受害人主动报案,调查取证工作异常困难。办案民警经过7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才查清主要案情。
现已查明,杨腾林,男,曾用名袁腾林,1964年6月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阜南县人,利辛县科技电子厂法人代表。2005年9月间,柳某某、葛某某、蔡某等人经他人介绍结识杨腾林,在获知利辛县科技电子厂缺乏资金后,即承诺可以帮助筹集资金。通过协商,利辛县科技电子厂在蒙城设立办事处,柳某某为副厂长,葛某某为办事处主任。柳某某、葛某某、蔡某又吸收董某参与,4人在蒙城县制作宣传广告,并通过各自的关系找人投资,开始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按照协议,杨腾林许诺给上述4人所吸收资金的15%作为提成,然后以厂方名义与投资人签定合同,前8个月返还10%,后2个月返还60%,本息合计140%。截至案发时,利辛县科技电子厂共向蒙城县68名投资群众集资200.55万元,去掉返还款共给投资群众造成145.91万元的损失。
祸在贪图高额回报
反思本案,有许多令人深思的警示。就本案发生的原因看,固然与主要犯罪嫌疑人杨腾林的主观恶性有关,但不可否认,与柳某某、葛某某、蔡某、董某4人和众多投资群众贪图高额回报的心理也有重要关系。利辛县科技电子厂厂长杨腾林在协议中承诺给柳某某、葛某某、蔡某、董某4人所吸收资金的15%作为提成,给投资群众本息合计140%返还。对此,只要仔细考虑一下就不难看出,这两项回报都明显高于正常,本身就是一种诱人的陷阱。
办案民警提醒大家,当前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案时有发生,一定不要相信某些人“一夜暴富”、“天上掉下馅饼”的谎言,抵制高提成、高利息的诱惑,投资一定要理智,以免上当受骗。
(尚雷刚 孙宏伟 万毅)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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