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任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30日表示,加强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逐步将风险管理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目前,风险控制的内容已经纳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细则之中,成为评价企业综合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
邵宁在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上说,下一步,国资委将研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标准、范围和方法,要把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与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切实结合起来,真正使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没有按照去年6月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重视和开展风险管理的中央企业,再出现重大风险损失事件,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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