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影/本报记者周雪莉
今年3月中旬,清真寺社区3号楼的李某因楼上王某家下水道堵塞,造成他家房屋渗水,李某将王某告上社区的“道德法庭”,经过法官的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答辩陈词、审判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道德法庭”没有原告和被告
据道外区太古街道办事处党办主任姬伟介绍,太古街道办事处的“道德法庭”成立于2006年3月,现已处理28起“诉讼请求”,这些“诉讼请求”都是一些家庭琐事、邻里纠纷之类的“芝麻绿豆”小事。太古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社区都是老楼区,居民的年龄、文化程度、修养素质差别大,楼长、社区主任经常为邻居间一些“鸡毛蒜皮事”说破嘴、跑断腿。在调解纠纷时,社区干部发现,小区居民都是老邻居,居民很重感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是社区干部常用的调解方法。如果社区的情感氛围浓厚,大家团结一心,少了纠纷、多了宽容,少了矛盾、多了笑容,社区将成为和谐大家庭。社区干部一致认为,减少邻里间纠纷发生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把“纠纷”搬到太阳下晒一晒,让大家评一评是非曲直,“道德法庭”由此诞生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与正规法庭一样,太古街道办事处的“道德法庭”设有“庭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等,他们由社区干部或是被小区居民公认为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他们可以是退休老党员、老教师、老邻居,“法庭”也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要求,任命他们指定的“审判员”和“陪审员”。与法庭不同的是,“道德法庭”没有原告与被告,他们都被称为“当事人”。开庭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决定,只要他们同意,下班后、双休日都可开庭。
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审判员”和“陪审员”们都要用道德的天平称一称,然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道德法规作出相应的裁决,并逐一记载入案。在“道德法庭”处理的案件中,85%的纠纷得到成功解决。“道德法庭”无法解决的纠纷,“庭长”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姬主任说,其实“道德法庭”的判决结果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关键给居民一个说话评理的地方,一些居民遇到烦心事,都愿请“道德法庭”给评一评、断一断。如今,在太古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社区内,邻里之间发生纠纷、谁家的子女不孝敬老人、婆媳产生矛盾了,人们常会说:社区“道德法庭”上见。
“情”字当头化恩怨
一年间,太古办事处的“办案人”在28起案件中摸出一套办案规律:调解手段要根据当事人的脾气秉性而定,重情的讲情、重理的讲理,不重情理的就讲法。
去年5月份,正阳南小区某单元5楼居民钱某家里停水忘记关水龙头,结果来水时把楼下401室张某家淹了,地板鼓了、房顶的墙皮脱落、浇透了衣柜淋湿了柜里的衣服,张某向钱某索赔3000元。可钱某认为,张某家的装修陈旧,受损的衣服并非名牌,根本不值3000元。两家因赔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从争吵到冷战,关系越搞越僵。最后楼长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为他们开了“道德法庭”。主任姬伟担任庭长,他通过调查取证,对整个案情了如指掌。钱某和张某见到社区干部和老邻居为了他们的事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有些内疚。在陈述中,双方言辞已没有激动和愤怒,反而多了几分歉意。“审判员”和“陪审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说两人以邻里情为重各让一步,商量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此时张某怒气全消,他将赔偿金降到300元,钱某一听赔偿金由3000元降到300元,二话不说握着张某的手连声说:“大哥,老弟错了。”双方的隔阂烟消云散。
有的居民主动到“道德法庭”“讲理”,而有的居民自知理亏拒绝“道德法庭”的裁决,遇到这种情况时,社区干部只能带着材料,把“法庭”搬到楼长家登门断案。太古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社区大部分楼道没有安装水表,楼长按人口收费,但这种收费方式难以均衡,总是差几十元钱,楼长将这几十元水费均摊到每户居民,平均每家多收2元钱,有的居民却拒绝交付这2元钱,类似这样的事也要拿到“道德法庭”讨个公道。
姬主任说,“道德法庭”也遇到不能解决的纠纷。一户居民装修的新房因楼上居民暖气漏水造成严重损失,楼下居民向楼上居民索要1万元赔偿金,但楼上居民认为,暖气漏水造成的损失应由小区物业赔偿,“道德法庭”难断其中是非,主动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
“道德法庭”以德服人
“道德法庭”公正、公平的口碑在社区迅速传开,居民们觉得言行举止似乎受到了监督,粗言秽语少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强了。居民张先生说,以前跟邻居有点小摩擦时,大家互不相让,甚至大动肝火,谁也说不清是非,反而还让邻居看了笑话。社区开设了“道德法庭”,与邻居闹了别扭,不急着跟对方争个我长你短,大家到“法庭”上评理去,相互作个检讨握手言和,既不失体面又化解了矛盾。居民李女士认为,“道德法庭”开设后,的确让自己的行为“优雅”多了,以前她和丈夫时常吵闹,现在有矛盾不吵了,她只要一说去“道德法庭”评评理去,没理的丈夫就不吱声了。
社会学专家认为,社区开设“道德法庭”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家庭琐事及邻里纠纷这些很难论断的“鸡毛蒜皮”,如果不用积极的办法予以化解,很可能就会演变成更大的冲突,“道德法庭”把这些纠纷和矛盾遏制在“胚胎”状态,摆出事实让大家评,不但教育了当事人,对于其他的社区居民也起到了启示作用。随着“道德法庭”逐渐被大家认可,“道德法庭”对社区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他们要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好“法”、“理”、“情”的尺度,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处理一些涉及国家法律的邻里纠纷时,应为当事人作出合理的法律指导,以便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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