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松竹记者苏毅)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浏阳市昨日组织专门队伍对该市日前实施的殡葬管理行政问责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据悉,从今年开始,该市对殡葬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对在殡葬中利用职权非法敛财、铺张浪费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近年来,浏阳市纪检监察、民政、人事等部门,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果,浏阳今年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行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不评优、评先,单位不得评年度综合奖。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死后违法土葬的,民政、劳动、人事部门一律不得发放丧葬补助费用。
另外,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浏阳市政府日前还出台了《关于整治殡葬秩序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建造豪华墓、活人墓和永固性墓;建立10个殡葬强制火化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进行统一规划;对非法从事墓葬经营活动的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强制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等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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