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日电 高雄地检署上月廿九日再度签发邱毅的入狱运行命令,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前天再次以邱毅未收到判决书为由,裁定撤销雄检运行命令,合议庭并指责雄检“操之过急”;检方考虑明天再提抗告。
邱毅这次异议的理由和上次一样,仍为没有收到判决书。
合议庭说,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运行法官裁判案件,必须在确定判决正本合法送达后才有权运行,合议庭查看案卷数据,邱毅确实未收到判决书。
雄检则认为,有罪确定判决,如果必须等被告收受后才能运行,那么被告以各种方法拒收判决,伺机逃匿,将使当局刑罚无法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