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庆勇吴耀明)记者昨从常州地税部门获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自行申报纳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3月31日,但由于当天是双休日,申报截止时间按规定顺延至4月2日,当天的工作时间将延长至24:00。
据介绍,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事实条例》规定,不管单位是否已经为个人代扣代缴了税款,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都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一种法定责任和义务。年所得是税前收入,主要包括10项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目前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4种方式:由纳税人携带身份证件到相对应的税务机关领取并完整填写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员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登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dscz.gov.cn),进入“自行纳税申报”页面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完成纳税申报。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申报表使用挂号信函方式,寄送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信封显著位置需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可以委托具有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扣缴单位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自4月3日0:00起,常州市地税局网站将停止接受个人所得税申报,并对没有及时、如实进行个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评估、检查和处罚,逾期不报,罚款最高可达上万元。在一般情形下,不大会对纳税人处以万元罚款的最高处罚。
此外,有两种延期情形是可以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是,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款报告表确实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另一种是,纳税人因不可抗拒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查明事实后,可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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