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为减轻气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众的影响,保障气价调整后群众基本生活,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综合配套工作。(4月1日《北京晨报》)
据悉,这次北京天然气价格上调是经过了严格的程序的。
有关人士认为,听证会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公众参与制度,它有助于提高法律和政策制度的透明度、科学性和体现民意的广泛性,可以极大地降低法律和政策实行过程中的阻力。听证会制度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十分迅速,范围也不断扩大,从开始时的价格决策听证、行政处罚听证,逐步扩展到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立法听证、重大行政许可听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听证方面。诚然,听证会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尤其在很多价格听证会异化为“涨价会”的情况下,听证会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已迫在眉睫。
价格听证会不是实现涨价的合法“外衣”。当然不是所有的涨价都不合理,但涨价尤其是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对城市的低保户与特殊困难户构成较大的经济压力。能否赋予听证会“低保”附加功能?即在每一次召开听证会之前,除了进行价格成本的审核外,增添一项价格的调整对低保户影响的市场调查。这一点,北京这次天然气上调考虑到了这个因素,但赋予听证会“低保”的附加功能尚未“法定化”,就是说,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怎么考虑也没有规范化。鉴于此,笔者建议,价格听证会要懂得尊重与遵循“穷人经济学”,首先要考虑会对“穷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何避免对“穷人”经济利益的伤害,并成为必备的法定程序,在没有制定出让“穷人”在听证会中受益或起码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一票否决是否召开听证会。
冬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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