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泰州市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出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从现在起,该市在全市10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计划5年内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连续缴费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也可以像城镇退休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凡具有泰州市户籍,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养老保险,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结合的办法筹集保险费。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以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最低不低于其60%,最高不高于300%。养老金将按月发放,根据经济增长、农村最低标准调整和农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作适时调整。此外,该市还将建立农村高龄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即对70周岁以上的农民给予养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至50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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