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日讯(记者良子通讯员刘小平)为贯彻落实公安部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简称91号令)执行,确保我省汽车类(除三轮汽车外)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符合公安部91号令规定,我省将于4月1日起调整汽车类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道路。
具体规定为:一、从4月1日起,海口驾管所科目三的考试道路调整到海口市椰海大道进行,具体路线为:丘海大道与椰海大道交接口(起点处)→椰海大道与学院路(城西)交接口(终点处)。
二、从4月1日起,三亚、琼北、琼南车管所的科目三考试道路调整到海口市美兰区的灵(山)桂(林洋)公路进行,具体路线为:(灵山镇丁字路口处)→海口少林文武学校(起点处)→海文高速桂林洋立交桥(设交通信号灯)→桂林洋中学→左转弯通过十字平面交叉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海南省旅游学校→海口市公安局桂林洋边防派出所十字路口(终点)。
据了解,科目三考试道路的选定有两个标准,一是符合科目三的十三个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的要求。二是符合公安部91号令附件4《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的规定,即符合:“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应当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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