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届会议当地时间3月30日下午在日内瓦万国宫闭幕。此次为期三周的会议讨论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以及三个政府间工作小组建章立制的情况,会议还就巴以局势、苏丹达尔富尔问题以及发展权等通过了七个相关决议和两项决定。
在此次会议通过的决议中,突出了发展权的重要性。决议表示,人权理事会采取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将发展权提到与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相同的高度,同时将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球经济议程的核心,确保已列入议程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决议还表示,调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法律地位,将维护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作为人权监督机制的核心任务之一。
中国在本届人权理事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积极建设性地参与各个议题的讨论,与人权高专和人权特别机制进行了互动式对话,阐述了在相关问题上的观点,表示支持政府间工作小组的工作。此外,中国代表团代表21个发展中国家集体提交的《全球化与人权》和《人权高专办的工作》两份决议案获得顺利通过。
段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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