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补贴标准及最低月补贴额提高20%“双困”户租房补贴扩面涨钱
自2007年4月1日起,本市持《特困救助卡》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将进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同时租房补贴标准和享受租房补贴家庭最低月补贴额将上调20%。这是市国土房管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覆盖面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自2006年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07年2月底,全市经审核符合“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条件的有2006户,有1657户家庭通过领取租房补贴,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发放租房补贴483.48万元,户均月补贴额341元。“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政策出台后,市国土房管部门就开始对处于“低保”线以上的生活特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行研究,并出台政策扩大保障范围。2006年5月,本市已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租房补贴范围,约有200户劳模家庭受益。
这次将持《特困救济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将有2000余户特困家庭受益。
申请补贴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如何认定
(1)申请家庭拥有自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计算,其中,平房系数为1.2,多层楼房系数为1.4,高层楼房系数为1.6(以下条款中房屋权属证明上记载为建筑面积的,统一按该系数换算为使用面积)。
(2)申请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算(即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
(3)申请家庭将家庭拥有的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尚未购买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所出售或置换房屋的面积计算。
(4)申请租房补贴之前,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目前没有其他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
(5)申请家庭现居住独立违章住房且落有户籍(以下简称“立户违章住房”)的,申请家庭书面承诺在申领租房补贴前将该违章住房自行拆除的,该住房不作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计算;申请家庭未承诺拆除所居住违章住房的,该住房使用面积由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同区(县)房管部门实地丈量确定(丈量的资料仅用于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面积计算,不作为其他房屋认定依据)。
(6)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原先和现在均没有住房,申请家庭独自居住近亲属住房,现住房面积按所居住住房合法权属证明上记载的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与近亲属合住近亲属住房,现住房面积按该住房合法权属证明上记载的面积乘以该家庭申请租房补贴人口占该住房上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经查实,在该住房上落有户籍且他处有住房的近亲属家庭成员,应将其从落有户籍人口数中减除。
近亲属是指申请租房补贴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住房上落有户籍的总人口以《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租房补贴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前户口簿记载的为准,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以《关于扩大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范围的通知》下发之日前户口簿记载的为准,《办法》、《通知》下发之日后,除因出生或结婚新迁入人口可计算户籍总人口外,其他迁入人口原则上不予计算。
(7)申请租房补贴家庭成员离婚,由法院判决的,离婚涉及的现住房认定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协议离婚的,离婚涉及的现住房认定以离婚协议的履行结果为依据。但申请人须在离婚行为发生1年以上方可申请租房补贴。
(8)对申请家庭由于离婚、知青返城等将户籍落在近亲属住房,但实际未在该住房居住的,由该家庭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租房补贴家庭落户情况说明》和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寄宿人口登记表》或临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寄宿情况说明》后,落户的近亲属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家庭现住房。
(9)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相关证件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其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同区(县)房管部门实地丈量确定现住房使用面积。
(10)对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兄弟姐妹处,原合住房屋已经拆迁的,由申请家庭提供户籍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证明材料后,落户的兄弟姐妹住房可不合并计算其现住房。
(11)申请家庭租赁市场住房的,市场租赁住房不作为申请家庭现住房认定。
申请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或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怎算
(1)申请租房补贴人员是否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以家庭户口簿登记为准;
(2)享受租房补贴人数的确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其所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记载的家庭人口为准;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按持证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人口确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按《特困救助卡》上记载的家庭人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