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戴劲实习生石凯峰)昨天,市民金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地铁一号线上体馆站的到站广播广告中出现的统领KTV徐汇店,早已关门停业,属于“过期广告”。
金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与朋友就是听了地铁广告的信息,专程去统领KTV唱歌的。
据周围居民介绍,早在2月下旬,统领KTV就不再对外营业,金先生因此认为地铁公司未及时查撤过期广告信息,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为此,本报记者特意致电了上海地铁公司传媒策划事业部,接电话的张先生向记者解释,目前地铁公司与客户签订到站广告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每年7月1日开始,次年6月30日结束。一般在广告内容没有出现重大政治治安问题的前提下,地铁公司不会对客户及产品的最新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因此,尽管统领KTV已停业,但根据合同内容,地铁公司仍没有权力主动把广告撤下。
当记者问及地铁公司将怎样面对“过期广告”可能给乘客带来的信息误导时,张先生表示,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这件事情,再尽快地给出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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