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记者丛晓波)在一次二手车买卖交易中,卖主收了买主支付的车款后,除给买主打收条外,并没有留下买主任何联系方式。结果,买主一去无踪影,迟迟不找卖主办理过户手续,卖主为此终日惶惶。今日上午,牟平区的李兴国先生来到报社,向党报热线记者讲述烦心事。
上午9时42分,李兴国在报社读者接待室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4年9月份,李兴国以39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金杯牌面包车,车牌号为鲁F88528。开了两年多时间,李兴国决意将车卖掉。2007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他和舅舅将车开到幸福二手车交易市场,标价23000元待卖。中午时分,三位(两个40岁左右,一位20多岁)持蓬莱口音的男子凑过来看车。经过一番查看,三男子对车况表示满意,接着提出试车要求,李兴国陪三男子试完车后开始讨价还价,最终,双方以20800元价格成交。
买方当即付清车款,李兴国打了收条,并在收条上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后将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等证照全部交给买方。双方约定:3月5日(星期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之后,三男子驾车从幸福南路向西驶去,此时李兴国才意识到,他对买方姓啥名谁、家住何方、联系电话一概不知。从3月3日至今,买方一直没有联系李兴国,车辆过户手续“搁浅”。
李兴国讲,他在卖车前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也没有欠过各种规费。车辆从卖后至今没有过户,这期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拖欠规费的行为,最终他这个“车主”都要承担责任。
鉴于这些顾虑,李兴国开始了寻找买方之路。因从口音上判断买方是蓬莱人,3月13日,李兴国跟朋友来到蓬莱市交通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希望能借助收费站点、红绿灯点的监控录像查一下鲁F88528面包车的踪迹。
蓬莱市公安局110巡警机动大队的工作人员答复他,监控录像属于保密资料,要符合条件才可调出查看。李兴国的车辆已经交易完毕,不存在坑蒙拐骗偷等犯罪行为,也就不符合查监控的条件,警方对此也“爱莫能助”。该工作人员给李兴国出了个主意:2008年车审和购买交强险的时候,买主需要提供卖主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才能办理,那时,买主就要现身了。
对此主意,李兴国有自己的看法。他讲,他身份证上的全部信息,在买主手持的交强险保单上都有,买主如果心怀叵测,完全可以制作一张假身份证,从而来完成车审和购买交强险的事宜。
从卖车后至今,李兴国为了“过户”一事整日忧心忡忡。他的车辆过户烦恼何时消除?本报将继续关注。
友情提示:有意帮助李兴国的读者,如发现鲁F88528金杯面包车的踪迹,请及时拨打党报热线6601234或记者热线13396458278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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