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在慈利采访时,黎胜娥的委托代理人姜城提供了一个情况:在王春梅刑拘期间,她的丈夫和姜城的法律老师罗佰宏及柳林小学教师杨小华,曾找过他要求法外和解,大家在当地北斗星茶楼一包厢进行过一次协商。
记者要求联系采访罗、杨二人,姜城表示他们应该会接受采访。过了一段时间,姜城回信说,罗没时间,杨怕惹事。
当天下午记者采访王春梅和她丈夫时,问是否有这回事。他说,是姜城找他要求私了,想敲他的钱。当时一共3人在一个茶馆谈的。记者反复问,一共几人?是3人还是4人?他都坚称是3人:姜城、姜的师傅(罗佰宏)和他自己。记者很疑惑时,王春梅插话:“还有一个姓杨的老师,就住在楼下的。”她还表示,是她回家后(指从公安局释放)听楼下人说的。当时亲身参与了“协商”的王春梅的丈夫,这时才隐约想起似乎还有这个人。
王春梅的丈夫否认他曾说过只分了500元,愿意补偿5000元等话。他说,他们根本就是想敲钱。记者问,他们具体谈了要多少吗?他回答,那倒没有。
3月10日上午8时,记者再次联系姜城要求采访罗、杨二人,特别是杨。当大家站在杨小华家门口给他打电话时,他开门了。
记者要求姜城回避。《潇湘晨报》、《今日女报》记者和本报记者一起采访了杨小华。采访时,记者一再强调因此事关系公理与良知、关系到人的名誉与命运,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希望能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杨小华表示他不会辱没教师的名声。
据杨小华回忆,当时是罗佰宏找他要他和王春梅的丈夫联系,“庭外”(并未起诉)调解王、黎之间的事。尽管当时他和罗佰宏、王春梅都是住在一个小区,彼此都熟,但可能罗认为他和王的丈夫关系较好,所以才找他做中间人。他们3人一起去找的姜城,然后去了一家茶馆。
记者问:他们都说了什么?是否听到过王春梅只分了500元,愿意补偿5000元,或者姜城提出要多少钱等话。杨小华答: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到。因为这件事与我无关。
尽管记者反复做工作,但当时同坐在一间小茶室的杨小华坚持什么也没听到,或是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在结束采访前,杨小华补充说,他曾在另外的场合听姜城说过,王家可能要赔偿黎家一二十万才能了结。姜城证实了杨小华的话。他说,有一次遇到杨小华,杨问大概要多少钱才能了结此案。他回答,5000元太少了,因为黎胜娥被卖了16年,只怕最少也得一二十万才合理。
结束对杨小华的采访后,记者很纳闷,杨说是通过他去找的王春梅丈夫,王的丈夫为何在陈述这段经历时,偏偏记不起还有这个关键的联系人呢?
王春梅的丈夫说县公安局的人“贪得无厌,黑得不得了”。县公安局却因记者没有政法采访证拒绝了采访
说起慈利县公安局“刑讯逼供”,王春梅的丈夫“非常气愤”,他描述慈利县公安局的人“都是土匪”,“贪得无厌,黑得不得了”。
王春梅的丈夫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黎胜伟请了一帮痞子到他家的店子敲诈勒索时,就说过要是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要公安局来抓人。王春梅打电话报警后,110的人才到,刑警队的人跟着就进来了。他十分肯定地说,刑警是和痞子一起来的,到他家店子附近后,痞子去敲诈,刑警的车就停在马路对面。
“都是公安局操纵这么搞的!”他补充说。王春梅被带到公安局后,公安局对她进行了连夜审讯。
王春梅的丈夫说:公安局为什么对她这个案子重办、特办?就是刑讯逼供,逼她承认,通晚不让睡,要趴墙站着,稍不如意就要用铁钳打!
记者追问审讯期间公安是否打了她时,王春梅回答,那倒没有,但是威吓说要用火钳打她。王春梅说,当时公安轮番对她进行审讯,她被逼编了个说法:“朱要林说要给我500块钱,但没给。”她补充说,第二天,她在审讯笔录上签名时,还特意注明了:公安用火钳打人,说的是假话。
王春梅希望记者能去公安局查看她的笔录。并说她的律师和公安关系很好,已经把讯问她的笔录复印出来了。她当即又和正在外地出差的律师通了电话,证实笔录的确已经在律师手上。她说,律师明天回来后就可看到笔录。
王春梅和她丈夫的说法,记者无法证实,因为慈利县公安局在记者出示了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记者证后,以没有政法采访证为由拒绝了采访。该县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的同志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曾努力和县政法委联系、协商,最终仍被拒绝。
第二天中午,记者从农科村采访回来后见到了王春梅的律师,他说,笔录是复印好了,但是还放在公安局。如果记者的确需要,可以寄过来。但直至3月28日,记者此稿撰写完毕,也没有收到那份笔录。
王春梅曾说:黎胜娥就是我卖的,你能怎样!我老公贷20万给公安局,你要她到公安局取钱!事后王说:说的“气话”!
据了解,王春梅、朱要林涉嫌拐卖人口的案子报县检察院后,被以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为由退回了县公安局。
王春梅、朱要林也同时由刑事拘留改为了监视居住。王春梅说,出看守所那天,他和朱要林是同时出来的,但她没和朱要林说一句话。
朱要林是此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因为此人不在慈利,又没有人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所以一直没有办法找到他。而他在公安局中所做的笔录又因为公安拒绝采访而不知内容。记者很想知道,朱要林的口供和王春梅编的“假话”是否巧合。
王春梅出狱后曾要黎胜娥的亲戚带话:黎胜伟你个没用的东西,你家黎胜娥就是我卖的,你能怎样!你想要我坐牢,我又出来了!黎胜娥说要18万块钱,我老公贷20万给了公安局把我取出来了,害得我生意都做不成了!你要她到公安局取钱去!
王春梅面对记者的采访摄像机,承认了有这么回事,但解释说当时说的是“气话!”
也正是王春梅这“气话”,将饱受苦难的黎家气得天昏地暗,一些有正义和良知的人听到这“气话”,也义愤填膺。当初采写《拐》文的本报见习记者李根说,他也正是因为王春梅亲自说出的这些豪迈“气话”,更加坚信她就是当年拐卖黎胜娥的人之一。
采访中王春梅还说,当时黎胜娥回来后,立即有人告诉过她。她认为黎胜娥回来后很好,因为黎家一直认为是她拐卖的黎胜娥,现在可以澄清了。在黎家找她“麻烦”之前,她曾找律师咨询过,并告之了当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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