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电子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民品部原市场销售主管黄炜在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他被控贪污公款3055.2万元,却在法庭上侃侃而谈,说自己“一分钱都没拿”。
市检二分院起诉指控,2004年10月至12月,黄炜利用负责销售投影机的便利,采取签订虚假购货合同,制作虚假货物入库单等手段,以支付货款为名,贪污公款3055.2万元。
起诉书显示,黄炜是于2005年底自动向检察机关投案的,但法庭上的黄炜并不认罪。
对于贪污3055.2万元的指控,黄炜说“没有将一分钱占为己有”。按照黄炜的叙述,在案发前他有1.5亿的销售任务完成不了,而这时他在一起出口业务中发现合同存在问题,不能履约,“但我的功利心和争强好胜,使我决定接着往下做”。黄炜设计了一个资金流,看起来有购有销,资金有出有进,但没有任何货物往来,“这样一来,就完成了我的销售任务”。“后来我知道这笔钱失控了,信用证兑现不了,货物也没收到,我不知道钱去了哪里。”黄炜认为资金都损失在流转和开发票的过程当中。
“你认为你的说法正常吗?这种做法能达到你所说的目的吗?而且又是在合同有问题的情况下?”公诉人接连发问。“我的销售任务压力太大了,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临近年底,我既要完成销售任务,又要填补亏损。”黄炜辩解说他是“骑虎难下,只能争取退税”。更让人不解的是,黄炜到检察机关自首,竟然自己找了一个所谓的“受贿”理由,真实目的只是让检察机关尽快收押他。截至发稿时,审理还在进行中。高志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