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许琛、实习生黄玉生报道:广州2006年到2007年过期的寄存骨灰有3万多,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负责人今早呼吁:家属尽快前来认领。
市殡葬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从2001年到2007年,累计有约4万具寄存骨灰过期。
根据广州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普通骨灰只保留5年,经营性骨灰楼最多不得超过10年,对于过期半年的骨灰,管理方有权自行处理。
但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易伟壮表示,对于过期不超过两年的,骨灰将仍然保留在原格位;超过两年的也将妥善保管,放到指定的临时区域。“骨灰管理部门会充分照顾市民的感情”。他同时呼吁,请过期骨灰的家属尽快到管理处来认领。
另据透露,火葬管理所有1.2万到1.5万具无人拜祭的骨灰。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家属在外地,赶不回来拜祭;另一种则是家属在家设置灵位,就在家里拜祭了。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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