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后将实行轮岗制,重要岗位五年轮换,特别重要岗位则必须三年轮换。这是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3月30日向记者透露的。
其实,轮岗并不是什么新话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早有明确的要求。
表面上看,新领导到任时间短,还没有养成吃回扣、拿提成的毛病,加强岗位流动性,就可以降低腐败的可能。但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可能,而不是货真价实的防腐剂。腐败这个东西有相当的惯性与传染性,药价虚高根本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
试想:一名在甲单位养成了腐败习惯的价格管理者,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来制约,他到了乙单位难道就洗手不干了?其实,对于拿惯了高药价好处的价格管理人员来说,只要药价虚高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他显然不会因为岗位的变化,就自动放弃诱人的经济利益。
何况,轮岗制对他们还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好处”:在甲地腐败了,由于在岗时间不长,还没有留下过多的把柄,正好又轮岗到乙地继续搞腐败。窃以为,要看价格管理人员轮岗的效果,就要找准高药价的病根。
当然,价格管理者腐败有在岗时间太长,形成了顽固的利益小圈子的因素。但是这并不是高药价的病根。
笔者以为,药价虚高的要害并不是价格管理者是否轮岗,而是医疗产品定价体系不透明,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过乱所致。要治好高药价,就要拿出压缩权力空间、严格问责的大动作。比如,取消地方给药品定价的权力,解决药品定价“价出多门”的问题。药品按成分定价,坚决杜绝一药多名,保证药品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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