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称中航油危机只是“冰山一角”
晨报讯(记者李隽琼)中航油、中储棉等风险事件爆发后,国资委指引中央企业风险管理开始快马加鞭。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3月30日的“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上透露,对今后重大风险损失事件,国资委将严究企业领导人责任,“要逐步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和评价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
近年来,中航油、中储棉、国储铜等一连串危机事件相继上演。但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称,这些风险事件还只是“冰山一角”。
2004年底,新加坡上市公司中航油因进行投机性石油衍生产品交易而巨亏5.5亿美元;其后,又有中储棉10亿资金血本无归;而肇始于2005年底的“国储铜事件”亏损额也达数亿美元。
周放生认为,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还存在包括“乱投资”等在内的六大罪状。“有的企业贪多求大,对高负债率、低现金流的财务风险缺乏防范措施,不作投资回报分析,不作投资风险分析。”周放生说,此外他们还存在“乱担保”、“乱扩张”、“乱理财”、“乱借款”和“乱放权”等诸多不规范行为。
邵宁称,今后央企管理层至少每年要向董事会交一份完整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国资委在听取董事会工作报告时,要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作为重点内容关注。
周放生进一步解释道,对于尚未建立董事会的央企,也要向总经理递交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并报国资委备案。
“在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的今天,国有企业需要面对的内外部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一项错误的决策或者一次操作失误,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事实上,自2004年起,国资委便开始了对央企风险管理的重视。2006年6月,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据悉,目前已有多家中央企业开始启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中航油此前进行的投机性石油衍生产品交易,因风险管理不当而巨亏5.5亿美元。东方IC/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