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湖北执行案件两遭暴力抗法
执行局局长被打昏随行记者三处骨折
本报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王晓凡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赴湖北省荆门市执行一起案件有先后遭遇两次暴力抗法事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后,引起最高法院高度重视,副院长黄松有批示严处暴力抗法者。
3月28日下午,该案被执行人五三农场已将总计202万元全部履行完毕;3月27日下午,当地公安机关对参与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的涂永平等4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
据《大河报》透露,目前荆门警方已将追缴到的部分采访器材发还。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有抓获殴打记者凶手的消息,受伤记者伤情仍然严重。
“执行依据十分充分”
据南阳市中院介绍,事情源于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案。1995年,因购销合同纠纷,河南省镇平县马庄冷冻厂将湖北省五三罐头厂告上了法庭。第二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五三罐头厂支付马庄冷冻厂违约金166万余元,逾期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马庄冷冻厂向南阳中院申请执行。可转眼就过去10年了,南阳市中院执行人员前往百余次,执行小组更换了3次,只执行回11万元。到2006年年底,五三罐头厂所欠的本金加利息,执行标的已达到505万元。
去年,南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追加了债权债务相关方——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与五三农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屈家岭管理区国资委负责人进行了签收,但五三农场和管理区负责人仍不见面,也不谈执行事宜。
2006年12月12日,此案执行小组动用了强制措施,到中国农业银行五三支行冻结了屈家岭管理区预算账户资金755万元中的370万元,而并未对其中的社保资金账户进行处理。荆门中院一位副院长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南阳中院的执行依据很充分。
后来,由于双方对还款事宜仍无法达成一致,2007年2月,执行小组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决定划扣在农行五三支行冻结的370万元。
办理银行划扣手续,两次遭到殴打
据南阳市中院介绍,3月20日下午4时40分,在荆门市中院4名法警的协助下,南阳市中院8名法警来到农行五三支行,办理协调划扣事宜。
正当划扣手续办理到只差银行领导签字时,一名当地男子忽然出现并高喊:“他们是河南的,来拿我们社保的钱,不能让他们走!”随后不到5分钟时间,银行大厅内聚满了人。法警进行解释后,一些人仍高喊:“不是社保金也不能拿走。”并边吵边把法警分开,对每个穿警服的人拳打脚踢。
围攻中,南阳中院两名法警和前来协助的荆门中院4名法警全部受伤,事后经检查,其中1人被打成脑震荡。
见此阵势,豫鄂两地法警无一人还手,全部退回了警车内。而那些人又将两辆警车的轮胎气放掉,锁上大门,不让车辆出入,法警在车里被困整整4个小时。直到当地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事态才未进一步恶化。
晚上11时40分,在河南省高院执行局领导向湖北省高院执行局领导通报情况后,两地执行人员才在公安民警的护送下得以离开。
而就在20日当天,全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就是讨论如何应对时有发生的被执行人暴力抗拒执行事件。
3月22日下午,南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刑庭副庭长李国良和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全一同,身着便装、搭乘坐出租车,再次来到农行五三支行,想拿回两天前遗留在银行的工作证等证件和执行手续,河南《大河报》驻南阳记者郭启朝随行采访。但即便如此,他们的行踪还是被发现了,银行楼下很快又聚集了很多人。
据介绍,当时,丁建民等人正在农行五三支行刘副行长办公室内谈话,忽然一群人踹开反锁的门冲进屋内,不由分说地打起来。其中,有3人拿起花盆砸向丁建民头部,致使他当场昏迷。
就在此时,在银行对面办公楼拍照的记者郭启朝也被人发现。一群人喊着:“他是记者,打死他!”便冲上了楼。在十几人的围攻殴打下,郭启朝的摄影器材被砸坏,手表、录音机等物品被抢走。
在挣脱人群后,郭启朝跑到了案发地附近的派出所。可郭说,最令他不能理解的是,当地民警竟然要求他脱鞋接受搜身检查,并拿走了他的采访记录本。
在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解救下,4人被送往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据初步检查,李国良腿部受伤,王全双肺下挫伤,胸部少量积水。记者郭启朝伤势最严重:左侧两处肋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肺部挫伤,两侧胸腔积液等。事发4天后,记者郭启朝仍不能下床。
“这是一起罕见的性质非常恶劣的暴力抗法事件。”河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在接受河南媒体记者采访时气愤地说。
近日,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播出了“河南法官湖北被打调查”。央视就此事件采访屈家岭管理区一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个人认为”,南阳中院赴荆门执行遭到围殴,“群众做得对,他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就此,曹卫平认为,这说明荆门有关方面认识仍不到位,行动仍不积极。本报郑州4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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