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4月2日,记者到兴庆区法院进行采访。据统计,当天,仅兴庆区法院新立案件34件,立执行案件20件,咨询者超过了100人次,与去年同日相比,上升了40%%。
在兴庆区法院立案大厅,记者见到了陈琴珍女士和她的代理律师、综仪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前明。陈女士讲,2月12日,她就请律师写好了诉状,准备与兴庆区两单位打承包经营的合同官司,但律师建议她4月1日后再到法院去立案,这样就会少交诉讼费。
付前明律师说,陈琴珍等5名菜农生活困难,原来还准备向法院申请减、缓交诉讼费,可根据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前要交5018元的诉讼费,而这次只需交2650元,5件案子就少交了1.1万余元。
而一名叫李再根的人没有交一分钱就轻松立了案。他说,他被人拖欠工程款459万元,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没有执行。为了要回所欠的工程款,他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7日,他到银川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一算需要交3.4万元执行费,由于困难一次交不了,立案庭的法官告诉他,4月1日以后来立案可以不用先交费,等执行完毕再交。2日下午,李再根顺利地在银川市中级法院立了案。
法官的担忧
据兴庆区法院立案庭同志介绍,从4月1日起,诉讼费全面下调,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以前的4%%下调为2.5%%;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费。对于执行的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按照这个规定,兴庆区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与去年相比,将会下降70%%以上。她和同事们有以下几方面的担忧:
一忧恶意诉讼增多。据民三庭的一名法官讲,去年该院法官人均办理案件超过200余起,随着诉讼费门槛的降低,当事人启动诉讼的风险将大大减少,无理与恶意诉讼会增加更多。“如此廉价的诉讼费将可能导致当事人滥用诉权”,这位法官说道。“法院即使不支持其诉求,依照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恶意诉讼者顶多只承担为数不多的诉讼费用而已。”因此将来可能会有不少人为很小的事情对簿公堂。
二忧诉讼费用不够支出。新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同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件劳动争议案件,如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法院只能收取5元的诉讼费用,“这还不够支付电话费、文本费”,一位女法官也对记者说。
三忧人才流失。银川市中级法院政研室主任姜戈说,我市地处西北经济落后地区,诉讼费下调后,一旦经费不到位,势必造成法院工作量加大、法官待遇降低等问题,个别通过司法考试的中青年优秀法官极有可能改行当律师或申请调到经济发达地区工作。
群众叫好
绝大多数市民在采访中对诉讼费下调表示欢迎。一位姓陈的女士甚至对记者说,以后我要是受了欺负,就交点钱去打官司。但她更希望的是,律师费也能够随之下调。晚报记者蒋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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