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3日讯
昨天,从市林业局获悉,由于清明临近野外用火明显增多,加之正值海口干旱,昨天我市接连发生5起较大野外火灾。经有关部门奋力扑救,所有火灾昨天全部扑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据林业部门统计,昨天由于正值周末,清明燃放鞭炮、烧纸钱等野外用火明显增加,用火不当引起火点蔓延造成火灾的情况显著增多。
随着清明的临近,我市森林火灾防控形势严峻。昨天,市林业局组成多个检查、督促小组深入我市四区部分重点镇、村进行防火检查,发现清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大多数人都没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高温天气、草木干燥,加上风力的作用,极易引发火灾。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清明时节市民务必安全用火。部分群众消防意识淡薄
又讯(记者李传华通讯员陈佳)连日来,海口地区持续干旱高温,3月31日、4月1日两天内,海口市发生草木火灾19起,市消防部门及时出动官兵,迅速处置,才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3月31日全市发生8起草木火灾;4月1日截至17时,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11起火警全部为草木火灾。经了解,火灾原因多为部分群众消防意识淡薄,清明节前扫墓烧纸、余烬复燃、乱丢烟蒂、小孩玩火引起,为此,市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扫墓祭祖活动结束以后,要等余烬完全熄灭后再离开,严防因残留火种导致干燥的山林、草地起火;抽烟后不要乱丢烟头;家长应对孩子加强管教,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教育孩子不玩火。
警方提醒清明祭祖注意防火
本报4月2日讯(记者郑文强特约记者黄培岳)海口警方昨天下午发布一周警情通报。警方提醒:清明节即将来临,按照往年的情况,车辆外出多,车祸也频频发生,同时,清明时节野外生产、生活和扫墓祭祖用火活动明显增多,火灾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警方介绍,去年清明节期间,海口市发生交通事故11起。这些事故中,大多是发生在外出祭祖途中。去年清明节当天,海口市共发生火灾12起,其中近半是由于烧纸等引发的。警方提醒大家在扫墓时要特别注意防火,改变上坟烧纸的陋习,倡导文明祭祖。一旦发生火情,切不可逃离现场,可就近利用树枝等进行扑打,并拨打“119”报警电话。林地20米内禁止用火过失放火最高判刑7年
本报4月2日讯(记者李少荣)清明时节,市民祭祖用火可得小心谨慎,大意用火造成损失小心被罚。
据市林业有关人士介绍,3月至4月为我省范围的森林防火戒严期。根据有关规定在该戒严期内,严禁在林地内(含灌木林,牧地)及距林缘20米以内进行各种野外用火。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5月30日是我市森林防火期,在该防火期内,林区内禁止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那么在森林防火期,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该如何办理呢?该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时间段内,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到森林防火主管部门领取《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
野外用火大意的市民要注意了,你的“大意”用火可能遭受经济和刑事治安甚至刑法处罚。森林防火期内,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森林防火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于50元至500元罚款。
纵火行为受刑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过失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部分为人为纵火,目前市森林公安已对两名涉嫌纵火者实施拘留。(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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