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众人“炒墓”成“墓奴”
缺乏法定手续面临血本无归风险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陕西省三原县陵前镇楼底村的半山腰上,有座万寿园公墓。园内墓位多样,或曰“玉莲花”,或曰“万寿陵”,不一而足。
去年3月,西安市民李女士买得“玉莲花”墓位一座。国家规定,只有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墓位。李女士并无这些证明,也无丧葬需要。她看重的是“玉莲花”在未来日子里的升值空间。
“当时,墓园的办事处就设在西安市东大街百盛国贸大厦7层,墙上挂满了相关批文。”李女士回忆,而且《墓位权证书》上盖有“三原县民政局”监制字样的专用章,彻底打消了她的疑虑。
办事处的经理大讲投资墓位获利空间之大。在产品展示间,墓位按比例一排排安放,业务员从旁介绍。李女士整个感觉就像是买房子、挑户型。
“对了,购买墓位就是投资‘精品小房产’!”业务员一席话,最终拨亮了李女士的“致富梦”。她拿出13800元养老金,购置“玉莲花”墓位一座。业务员信誓旦旦:两年后,此墓位会升值到17800元,办事处牵线将墓位转卖,投资者可获利4000元。
像李女士一样的“投资者”,在西安、咸阳一带约有近千人,多是老年妇女。知情者说,从2004年到2006年底,这些人分别在万寿园购买了投资型墓位,少则一两座,多则20座,一时间,投资型墓位成为“炒墓”圈里的抢手货。
2006年底,万寿园设在西安、咸阳的办事处突然人去楼空。消息传开,购买过墓位的人们慌了神:利润眼看成为泡影,上万元的投资也要打水漂了!
三原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称,万寿园公墓确系民政局审批建设,初期经营情况不好,为了筹集资金,2004年墓园与陕西宏宇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为期20年的承包协议,由承包方负责墓园的建设和经营。在没有经过民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后者从2004年开始在西安、咸阳私自设立办事处向外违规出售墓位。
李女士当初大胆“投资”,一个重要原因是,《墓位权证书》上盖有“三原县民政局”监制字样的专用章。对此,三原县民政局负责人证实,那枚公章是私刻的,根本不是民政局的公章。
其实,即便那枚公章是真的,李女士也已上当无疑。按照陕西省的规定,只有《骨灰安放证》才是证明公墓墓位的有效证书,而现在办事处给购买者办理的《墓位权证书》根本就无法证明。这意味着购买者手中现在持有的墓位证明也属非法。
李女士等投资者的疑问是:从2004年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民政局为何未发现承包方的违规行为?三原县民政局负责人的回答颇为无奈:按照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所有墓位的购买手续都应在墓园办理,但民政局管辖的范围就是三原县,其在西安、咸阳设立办事处,民政局在日常检查中根本发现不了。去年8月,经群众举报,民政局发现墓园情况异常,即对此事展开调查,责令承包方撤销其设立的办事处,没想到承包方在事情败露后就不再露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