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议得落实 解决海岛诉讼难
广州海事法院与南澳县人民法院联手在南澳县设立的海事巡回法庭于近日挂牌运作。今后,凡在南澳岛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当事人将不再受舟车劳顿,前往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诉讼,在南澳本岛就可进行诉讼。
南澳是粤东渔业大县,地处粤、闽、台三省海域交界处,濒临太平洋国际航线。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除南澳本岛外,常有来自潮阳、澄海、饶平、惠来和其他兄弟省份两千艘以上的大功率拖网船在南澳周边渔场作业,另有上万艘次的货运商船经过南澳海域。频繁的渔业生产和商贸货运中,海事纠纷时有发生。由于诉讼法规定了特别管辖,粤东一带海域的海事纠纷统一由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管辖受理,海岛一旦发生海事海商案件,当事人必须渡海到汕头诉讼,交通不便,使岛上群众到汕头法庭打官司极为不便和困难,不但拖延了办案时间,而且由此带来的交通、食宿费用加重了群众负担,造成群众打官司难。
去年汕头“两会”期间,南澳县人大代表就如何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提出建议。随后,南澳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将其列为“民心工程”来抓,在多方争取下,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院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广州海事法院与南澳县人民法院联手合作,创新模式,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南澳县法院在收案、送达、转递文书、安排法庭、调解、执行等方面提供协助,对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主持一般案件证据交换;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包括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等。另外,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按照排定的开庭时间到南澳县法院开庭,从而使案件的立案、审理到结案都能在海岛完成,真正意义上做到把海事审判巡回法庭送到了海岛群众家门口。 (记者/方一庆 通讯员/陈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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