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一位官员4月1日透露,国税总局考虑今年开始启动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目标是由现行的分类个税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明星‘走穴’演出的劳务报酬缴纳个税,在现行税制下,每次都可以享受扣除额,而如果实施综合个税税制,将按照一年报酬的累计总额作为征税对象,只能享受一次的扣除额,这样就更加公平。
最迟2009年审议
中国个人所得税从1994年开征,从开征时的47亿元增长到了2006年的超过2452亿元的规模,是12年间增长最快的税种。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不同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的综合税制,而是采用了分类税制,除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了费用扣除标准外,还对劳务报酬、财产租赁、特许权使用费等一些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了费用扣除标准。“简单地说,中国的个税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项目分类,没有考虑个人的家庭赡养等具体情况,”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而国外的综合税制对个人全年总收入进行征税,并且考虑家庭人口、赡养、抚养、就业等个人情况进行扣除。”国税总局的上述官员表示,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已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征税相比,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二是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内部研究的工作已经开始。”这位官员表示,按照规划,个税税制将在“十一五”期间内实现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如果按此时间表往前倒推的话,按照正常程序,2008年法律草案经过国务院通过提交人大审议,最晚可以延迟到2009年草案必须提交人大审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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