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媒体“围追堵截”多日后,“锅王胡师傅”生产商一位股东杨大江日前披露了“锅王”的低成本,他更爆料说,产业链上90%的利润实为电视购物商与电视台所得。他气愤地说,很多平时大把赚该公司广告费的电视台在此风波中“倒戈”,批起胡师傅来毫不客气,“但事实上他们自己也不干净”。
这位股东的愤怒和委屈可以理解,但无辜的消费者之委屈要比这位本身有污点的股东大得多:听了电视购物广告的忽悠才花高价买的锅,可媒体和电视购物商轻易就推掉了责任;听信广告代言人的话才购买产品,可拿了巨额代言广告费的傅艺伟却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公众纳税供养质监部门,本指望该部门能把好产品质量和宣传的关,可监管者在锅王事件中根本没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也无人担责!
从我们基本的法律和道德感觉来看,“锅王”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质监到媒体,到产品代言人,再到销售终端,似乎都必须承担责任。但在现实中,这些环节轻易就推卸掉自己的责任,责任全部落到生产商“胡师傅”身上,获利只有10%的“胡师傅”承担了所有责任,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监管者不承担责任”上:因为监管部门(工商、广告、质监)自己身上不干净,自己首先得承担监管不严的责任。连为产品的质量和宣传承担首要监管责任的公共管理者都不首先担责,哪里有勇气追究其他环节的责任,哪里有对其他环节进行问责的道德资格?这是一种多骨诺牌效应:身上不干净的监管者首先不担责,其他环节都抓住这个道德把柄,逃过了责任的追究。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监管者对自身责任的回避,推倒了逃避责任的第一张牌。其实,从质监到媒体,从明星代言人到终端销售商,再到广告监测者,如果有一个环节负起审查责任的话,像“锅王胡师傅”这种胡吹特吹的东西是见不了光的,即使见了光也不会热卖这么久。其实何止是锅王胡师傅,如今电视里充斥着这样的骗子,这样的骗子产业链甚嚣尘上。电视广告上谎言泛滥,该到了终结这种骗子神话和骗子产业链的时候了,要让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负起应有的审查责任,首先我们的监管者得负起责任,这样才不至于给其他环节留下推卸责任的道德把柄。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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