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宁夏自治区中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创新综合监督方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推行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制度。
中卫市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制度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了联合督查的主体,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市人大、政协、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消费者协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食品安全联合督查组。
二是规定了联合督查的主要事项,包括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督办的事项;市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专项整治的后续督查;食品安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食品安全案件;对各县、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城区各镇(乡)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三是为促进食品行业的自警自律,联合督查组可以邀请新闻媒体,对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四是对联合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交由相关食品监管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应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五是为确保督办问题得到整改落实,联合督查组可以对督办问题进行复查;六是把联合督查情况作为对各县、各部门和城区各镇(乡)年终考核加分、扣分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