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角下的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这两天引起全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人们对物权法的思考。物权法热一时急剧升温。
《物权法》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起到哪些推动作用?对广大民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又会有什么影响?
4月3日下午,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和省法学会联合在合肥举行物权法报告会,邀请法律法学专家权威解读物权法。
报告会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主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总干事汪利民和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李明发,分别讲授了物权法的起草、审议情况和物权法的制定及其基本内容解读。
报告会深入浅出、生动翔实。李明发教授还特别解读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征收征用等问题,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小区车库所有权归属进行了详细分析。
新闻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宛司宣)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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