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芜湖市区商品住房供应量不足,住房价格增长过快的现状,昨日上午,芜湖市政府就稳定房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六项具体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并征求市民意见。
据悉,从今年开始,芜湖市房地产市场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力度不够,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老城区部分住宅楼盘销售价格涨幅过大,城市中心周边地块商品房供应量过小,从而导致整个市场商品住房价格的上扬。
芜湖市此次出台的抑制房价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两年未动工收回土地
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开发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和开发时序逐年按比例开发。开发企业因自身原因对可供开发且符合开发条件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竣工日期满1年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的土地闲置费;未开工的责令限期开工;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竣工日期满2年的,无偿收回未开发土地使用权。
扩大普通住房供应量
芜湖市今年将严格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占总开发面积的70%以上”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的开发项目可适当降低土地出让底价。
芜湖市政府还指定国有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准则,积极参与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达到平抑房价的效果,计划今年在城区内开发建设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供应。
建百万平方米安置房
今年,芜湖将开工建设一批配套齐全的、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为主的安置房小区,计划新开工拆迁安置房100万平方米,以满足房屋拆迁实物安置补偿的需要。
芜湖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在拆迁安置房中安排5%左右的房源用作廉租房,并确保竣工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同时出台市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政策,重点解决低保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7平方米家庭的租房困难。
3万平方米以下预售一次完成
芜湖市今年将严厉打击“虚假抢购”和“拖延开发”行为,规定开发企业在规划小区建设工期内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规划小区预售必须一次完成。
加大对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查处的力度,对预售现场进行跟踪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预放房号、内部认购、交付订金、发放会员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擅自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开发的“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作为商品住宅销售。
使用公积金贷款新要求
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执行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对2007年4月1日以后购买的商品住房,实行“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或单价超过每平方米3800元的住房,暂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除拆迁购房和原先自住房小于90平方米,且还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处置原房产外,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以“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开发的商品房,不予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老春)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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