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杨丽娟及其家庭的追星历程引起媒体以及社会的强烈关注,从心理学角度看,有其背后深刻的心理成因。日前,本版独家专访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医生、心理专家李子勋,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独到而深入的分析。他认为,是带有偏执色彩的“家庭共病”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只有启动危机干预、紧急救助,让当事人尽快重建自我,才能慢慢从困境中走出。
——编者
李子勋访谈语录:
从心理学来看,这显然是一个带有偏执色彩的妄想,而且将整个家庭深刻卷入。
追星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完全封闭的生活,通过不断强化和“自我催眠”把念头变得牢不可破。
封闭的家庭小系统酿造“家庭共病”。
杨丽娟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她的梦已经实现了,是一种奇妙的精神结合。
只有启动危机干预、紧急救助,让她尽快重建自我,才能慢慢从困境中走出。
这是一个带有偏执色彩的妄想,不是普通的追星梦想 事件回放:
1994年的一个晚上,16岁的兰州姑娘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此后三年,杨丽娟天天做同一个梦。她相信自己与刘德华有一种特别的缘分,于是开始放弃初中学业,把自己关在家里“专职”迷恋华仔,对华仔的照片、海报、录音带从不放过收藏。甚至期望刘德华会来看她,就在家里等待。
李子勋分析:
杨丽娟的行为可能会被归纳为追星的一种,但又与普通意义的追星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
追星,主要源于青少年心理成长中的“同一性危机”。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少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不能很好地实现自我成长与自我接纳,内心感觉压抑和分裂感,不能整合。不少青少年在自我认同不足时会试图通过对明星的崇拜来重建自我,他们模仿明星的服饰、爱好、习惯,有时想象自己也像一个被人喜欢的人,借此度过认同危机,获得满足感。因为喜欢明星而喜欢自己,因为有一群人都喜欢某个明星,而获得彼此认同、价值与归属感,这就是追星让人痴迷的地方。
大多数追星从11岁开始,十二三岁比较明显,到十六岁以后开始消退,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通常被无意义感困扰,追星帮他们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一般来说,追星并不会妨碍青少年的成长,反而让孩子在榜样作用下选择积极的生活。追星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而是指向精神层面的一种追求。虽然内心非常喜欢偶像,但在现实层面他们依然是个中学生、高中生。等到读了大学渐渐理性,通过社交、学习、能力来得到社会认同和自我认同,追星的欲望便会减弱。如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要选择一种只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不想成为别的人,追星行为就不再发生。
杨丽娟的追星,却不尽相同。
首先,她原本对刘德华不熟悉,她的追星源于一个梦——重复做了关于刘德华的梦,才开始喜欢刘德华。而不是像一般的追星族,听了刘德华的歌、看了他的电影才开始喜欢。
第二,一般追星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生活,但不会放弃正常的生活,但是杨丽娟为了追星,16岁就突然不再走出家门,整天和刘德华的照片、歌声、海报待在一块儿。这就不完全像追星了,追星的人喜欢表述自己的主张,到处说自己喜欢谁。这个女孩则是在家里,还等着刘德华来看她。普通的追星不会凌驾在明星之上,不会期待明星会喜欢他,只是自己喜欢就够了。而杨丽娟脱离了社会现实,希望通过刘德华完成她的梦境。从心理学来看,这显然是一个带有偏执色彩的妄想,或者说白日梦,不是普通的追星梦想。
第三,一般追星,家庭不可能全员参与并疯狂坚持。陪伴孩子看演唱会、听歌、给孩子买火车票看明星的家长都很少,更不可能想到卖肾追星,把整个家庭深刻卷入。而杨丽娟的追星,已经一波三折,每一波的力度都大得有点违反常理。
但是,由于社会上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度不够,外人没有觉察出杨丽娟行为的异常,仅仅看做是追星。假设周围人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很早就会觉察出这个孩子怎么不来上学了,一些救助部门可能会上门,这时就会有信息进入父亲这里,说“你女儿需要帮助”。有不同的信息干扰父亲,他可能也不会被女儿追星的念头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