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1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4月3日起到4月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邮编:310026举报电话:0571-85250005、85253227。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