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 薛玲 实习生温恒叶枝)当遇到不可避免的经济争议和纠纷时,不少人选择了通过法院解决。其实,相比较而言,申请仲裁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同样以法律专业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而仲裁结果和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热线嘉宾
洪仲才:仲裁员。1985~1999年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审判工作,四级高级法官。2000年被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特长购销、借贷、建筑施工合同等民商事纠纷。陶桂文:仲裁员、律师。20世纪60年代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后到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书,任经济法系主任,现在成都仲裁委员会立案室工作。主要特长经济合同、房地产等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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