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吴欣)涉嫌制造折合面额高达3594万元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假币(半成品)。昨日,李某等5名男子因涉嫌伪造货币罪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5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基本认罪,但他们都辩称是被诱骗参与伪造假钞,后来想退出还遭到了“老板”的威胁。
2006年5月1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材(在逃)以与深圳市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经销中药饮片为名,租用了位于宝安区的某药业大厦五楼的货仓,作为伪造人民币的场地。随后对该货仓进行了装修并配置了机器设备。同时由印刷假币的技术人员“飞哥”(在逃)招揽有印刷技术的人员。
同年9月中旬,“飞哥”将被告人李某、袁某成、袁某芳、郭某涛、陈某军先后召集至深圳。同月26日晚,“飞哥”将上述5名被告人带至深圳市宝安区某药业大厦五楼货仓已装修好的印刷车间,开始伪造100元面额人民币。“飞哥”负责调试印刷机器,并对袁某成、袁某芳、郭某涛、陈某军进行“技术指导”。李某负责买菜做饭并掌管进出印刷车间的钥匙,袁某成、袁某芳、郭某涛、陈某军则负责印刷假人民币。
去年9月30日,公安机关捣毁该造假窝点,当场抓获李某等5名被告人,并收缴现场机器设备和半成品人民币71.88万张。经鉴定,这些假币(半成品,有的没印面额),折合面额3594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5名被告人对自己参与伪造人民币的事实均无异议,但都以“不知情”为由为自己开脱。法庭昨日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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