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惯了超市商品促销引起百姓排队抢购的新闻,见惯了经适房放号百姓连夜排长队等号的新闻,没想到公众在打官司这种事务上也有着同样的价格敏感: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诉讼费的降低引起了立案的井喷,新法生效后第一个工作日南京各法院均呈现出诉讼高潮,许多法院立案比平日暴涨两倍。
常有人说中国百姓秉承以和为贵的传统伦理,有强烈的“厌讼”和“无讼”心理,遇事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选择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地“私了”;也常有人说中国人法治意识淡漠,权利主体性和维权意识很弱,缺乏法律血性,不善于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利——诉讼费降价立即引起诉讼暴涨的现实告诉我们:中国老百姓并不“厌讼”,并不害怕对簿公堂,并不惮于维权。理性的经济人其实有着非常强烈的维权饥渴和诉讼需求,日常生活中遇事所以较少诉诸法律,是因为诉讼成本过高,过高的维权成本阻挡了他们的诉讼表达。
诉讼费只是诉讼成本中较小的一部分,这较小部分成本的降低,就引发了诉讼的暴涨,可见公民的维权饥渴是多么强烈,高昂的诉讼成本压抑着多少法律救济渴求——可想而知,如果更多环节的诉讼成本低下来,诉讼不知更要暴涨多少!
权利受到侵犯后向正义的法律寻求救济,这是现代人的一种本能:农民工遭遇包工头拖欠血汗钱,自然会想到寻求法律;企业做生意时遇到欺诈,首先想到的也自然是法律;合法财产被人侵犯,人们也会想起法律武器——权利中包含着人们切身的利益,人们在利益驱动下会自然养成依法维权意识。但理性的经济人不得不衡量“用法”的成本,如果依法维权的成本过高,包括诉讼费高昂,司法低效下诉讼时程过长,司法腐败下打官司还要给法官送钱,执行乏力下即使胜诉了也执行不了,司法不公下权利有时根本得不到伸张——人们自然选择远离法律,“厌讼”和“权利意识弱”是假象,实质是诉讼成本过于高昂。
诉讼费降价引发诉讼暴涨,这折射出社会被高昂的诉讼成本压抑着很强烈的维权饥渴。有关部门应从公众对诉讼的成本敏感中得到启示,应在更多环节上降低诉讼成本,减少执行难,遏制司法腐败,通过无障碍的诉讼成本释放公民维权饥渴,要知道:公民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国家和社会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