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王颜梅实习生陈小兰通讯员刘波)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环卫部门获悉,海口计划年内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据了解,在借鉴国内其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定的基础上,海口市拟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即把水消费单位分为不同的组类,如:居民、商业、工业、机关团体、学校等,按水消费量数折算其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后,通过委托供水部门同自来水收费一并收取。据了解,河北、陕西、北京、天津、重庆、南京以及广州、珠海、深圳、中山等市已经推行或开征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海口市环卫局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海口目前市区环卫工作的支出中,政府财政承担了其中的绝大部分。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政府的财政在环卫方面的支出将越来越大。开征垃圾处置费的目的,在于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节所发生的设施建设、维修和营运费用,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促使现有的垃圾处理单位与政府部门分离,逐步走向产业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