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照不得“指定”!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结婚证完全可自带照片
“早上我一看到《新安晚报》的报道,就立刻打电话到淮南市民政局,要求他们调查此事。”昨日下午,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徐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民政部门绝对不得指定照相馆作为拍摄结婚照的“定点”。
昨日,本版《结婚照也得“定点”?》报道了市民洪先生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时被告知到指定的一家照相馆重拍结婚照一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自带的结婚照究竟能不能用?真如八公山民政局工作人员所言,必须使用统一的格式和背景么?昨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徐处长明确表示,办理结婚证需要彩色大2寸的两人合影,新人完全可以自带照片。
此外,结婚照也并不需要统一的格式和背景。如果自带的照片存在人物面目不够清晰等问题,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解释清楚,请新人重新拍摄。但民政部门绝对不得“指定”结婚照的拍摄地点,“即便是带有倾向性的建议,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徐处长同时告诉记者,在办理结婚证这一块,民政系统一直在进行规范化建设,以方便群众为前提。“各地自行的说法和做法如果违法都必须取缔”,对于洪先生的投诉,徐处长表示,如果查实,将责令八公山区民政局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并向洪先生本人作出道歉。(李蕾本报记者)来源:新安晚报日期:4月4日编辑: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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