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女士怀孕流产后,其男友孙先生书面承诺支付一年工资作为补偿。而在郝女士身患重度抑郁症后,孙却拒绝履行当初承诺。双方为此闹上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孙先生按承诺赔偿郝女士6万余元。
郝女士诉称,2004年12月,她与孙先生开始恋爱并同居。
手术不久后,郝女士被检查出因流产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及轻度焦虑症,但此时孙先生拒绝补偿出自己的一年工资,他因此被郝女士告上法院。庭审中,孙先生称承诺书是郝女士逼迫他写下的,而他之后已支付了郝女士就诊的所有医疗费,但并未就此提供证据。法院查明,郝女士怀孕后流产,身心受到伤害,且孙先生书面承诺将支付一年工资作为补偿。从保护妇女权益角度出发,法院认为孙先生应承担郝女士受害的责任,故判决孙先生给付郝女士一年年薪及医疗费共计6067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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