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严柳)扬州市地税局税政处陆副处长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到本月2日,扬州市共有8000多名高收入者主动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补缴税款近700万元。这些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收入多集中于12至20万元之间,基本符合扬州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
本月2日是个人所得税主动自行申报的最后一天,一些持观望态度的高收入人群最终也在这一天进行了申报工作。当天共有200多位高收入者申报缴税,补缴税款100多万元,占到了总补缴税款的15%。一些怕缴税、怕露富和心存侥幸的高收入者,最终还是在地税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进行了申报。
陆副处长向记者介绍说,根据扬州市地税局目前的资料来看,这8000多高收入人群主要来自合资企业、上市公司、电力企业、保险、通讯、油田、私营个体业主和其他一些大型企业。其中电力、通讯、烟草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人群占到了六成,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等占到了四成。有3/4的申报人是网上申报的,1/4是上门申报的。从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情况看,将有力地推动扬州市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今年第一季度,扬州市的个人所得税就已经比去年增长了170%左右。
对于个税申报开展之前的初步摸底,扬州估计有5000至10000名高收入者,为何最终只有8000多人主动申报?陆副处长解释说,申报人数在地税局预期范围之内,这个数字与扬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符合扬州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没有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如实申报而少缴税款者,除被追缴税款外,还将被处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样,根据该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责任对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收入情况进行保密。为此,扬州市地税局特别制定了《个税自行申报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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