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有银行欠款,企业怎么就上了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黑名单”?一段时间以来,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到银行贷款屡屡受挫。究其因,竟发现,在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反映自家名下有高达百万元的“不良贷款”记录。
企业:贷款总是“暂不予受理”
据反映,自1997年底至2000年春,当时企业名称尚未变更的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镇江市某银行支行多次发生借款合同关系,累计借款882.7万元。2001年10月,公司变更为现名。在1997年12月至2001年11月间,在企业名称变更前后,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给付利息累计979.7万元。
谁知,其中的116.8万元在镇江市某银行支行的还贷记录上,被作为了收回镇江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结欠贷款。
后来,由于银行内部变更划转,2003年4月和2004年3月,镇江市某银行支行以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方式,向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未变更前的单位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2003年年底,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开始启用,2005年实现全国联网。
2006年初,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申请贷款时发现,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反映“借款人”自己名下记录有“不良贷款”116.8万元。
因存在不良贷款记录,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贷款申请总是被贷款行礼貌地告知“暂不予受理”。
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差错
自己明明没有银行欠款,企业怎么就上了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黑名单”?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遂与银行进行交涉。
一番核查后,镇江市某银行支行于2006年3月出具了《情况说明》,言明系“因操作人员未将结汇款归还该笔打包贷款,而是收回另一公司镇江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结欠我行贷款,导致该笔打包贷款悬空,直至不良”,原因出在银行。
2006年11月,镇江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起诉到京口法院,要求被告消除其电脑系统中本公司尚欠借款116.8万元的记录。”
银行则辩称,据资料反映,1997年至2001年,原告与当时的某银行镇江市分行环球办事处累计发生贷款882.7万元,归还本息765.9万元。2001年3月,环球办事处变更为环球分理处,并入本行时电脑记录原告尚欠贷款116.8万元。2003年和2004年,本行均向原告发出了催收通知,原告没有提出异议。原告要求消除电脑记录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本行没有消除电脑记录的操作权限。
法院:银行三日内消除记录
2007年3月7日,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信贷咨询系统记录的借款人信息系反映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为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资信咨询服务的载体,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借款人资信所作的评价。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载明的借款人信息是通过各商业银行电脑记录的传递、联结而形成。在原告已实际还款的情况下,由于被告操作上的原因导致原告在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仍存在不良贷款的记录,使原告在金融机构的资信受到了非客观的评价,且已实际影响到原告的正常贷款申请,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法院据此判决被告镇江市某银行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消除其电脑系统中原告百万元欠款的记录。
据司法界人士介绍,该案的意义在于因涉及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侵犯企业商誉,形成判例在全国尚属首次。
通讯员 佳木 金迩民本报记者 崔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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