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士积极主动纳税
个税自行申报人数超过十万
本报讯(记者谭建伟)10.5843万人。市地税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我市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数量。
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义务。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截止时间是4月2日24时。市地税局副局长徐金强介绍,该局就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制定了周密计划,通过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共发放相关资料27万多册,培训2800多人。企业、个体经营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深圳市民、在深工作的香港同胞、外国朋友都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中介机构、代扣代缴单位积极配合个税申报工作,金融、证券单位及部分中介机构还主动办班,宣传个税自行申报的意义和方法。而税务人员对受理的申报资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未泄露一份申报资料。
记者问及10万申报人主要分布于哪些行业时,徐金强表示,新信息系统正在建设中,申报人的构成比例尚未统计出来。下一步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争在明年1月1日起实行个税全员明细申报。届时,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的应税收入,不论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明细申报每一个人的收入、纳税情况及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就个税自行申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未依法申报,偷税,不交或少交应纳税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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