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法制障碍有望解决
本报北京4月4日讯记者郄建荣“随着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的提速,困扰环境执法多年的法制障碍可望逐步得到解决。”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全国环境执法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会议上这样强调。
对于环境执法来说,张力军认为,目前有三喜,一是,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提速,困扰环境执法多年的法制障碍可望逐步得到解决;二是,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可望明显增强;三是,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取得突破,环境执法力量不断壮大。
但是,对于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他也没有回避。他说,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仍是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有些环境监管人员在执法时流于形式,执法行为不规范,有些环保部门不重视环境执法工作。
就如何推进环境执法工作,他表示,国家环保总局要切实加大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以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环保总局已要求各地做到“有件必查、查必有果”。
张力军认为,加强环境执法也是推动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此,他要求,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据悉,国家环保总局将加快构建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其中包括大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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