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载文:警惕某些群体不花钱或少花钱“弄房”
本报今天消息 最新一期《瞭望》发表文章:警惕“公务员房改后遗症”发作。文章说,上世纪90年代末,公务员一直是我国住房条件较好的群体,厅局级干部150平方米、处级130平方米的“标准”,在一些人心目中已形成思维定势。
如今结束实物分房已六七年,公务员队伍新旧更替,相当一部分人晋升了,按当年级别标准分得的房子跟他们现在的身份不符了。在日新月异的花园小区面前,他们的房子落伍了。而从欠发达地区调任发达地区的官员,住房“价值”缩水一大半,难以“置换”。大批新人进入机关,则成了无房户,所得住房补贴加上公积金,在市场上连买半套“标准住房”都不够。
在这样的思维定势和前后对照下,两股力量合力推动“公务员房改后遗症”开始发作。
各地“房改后遗症”表现各异,但都是“以权换房”———个人不花钱或少花钱,达到他们心目中应有的“住房标准”。更多的是以机关单位名义进行:
或者搞“自有土地自建房”———引入开发商进行市场化操作,所建成商品房却按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核定价格;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低得不成比例的价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再以低得不成比例的“市场价”让官员“团购”;或者搞“公务员廉租房”,以象征性租金向领导干部长期提供优质住房。
“以权换房”有可能对市场运行造成更大冲击:教育部门可以拨款把楼盘附近的学校升级改造,或者把楼盘划入名校的招生地段;规划部门、市政部门可以在楼盘附近修建宽马路、大公园;公交公司、地铁公司可以把站点设到楼盘门前……是给公务员住房建章立制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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