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小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保持流动性水平基本适度,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央行去年以来前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07年2月25日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10%。
2007年1月15日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9.5%。
2006年11月15日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9%。
2006年8月15日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8.5%。
2006年7月5日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8%。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
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使银行的信贷膨胀遭到遏制,不良贷款反弹压力也将持续存在,银行业绩增长令人担忧。这些担忧反映到股票市场上,可能意味着下半年银行股将难以走强。而如果银行能够成功实现向零售银行业务的转变,大幅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降低对利息收入的依赖,那么该类银行无疑将受到投资者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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