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邹声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近日联合颁布《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基础测绘计划管理,逐步改变目前基础测绘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被动局面。
据国家测绘局负责人介绍,我国幅员辽阔,通过测绘获得的地理信息,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
自1997年国家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来,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但是,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衔接、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中的细节问题仍需进一步规范,以加速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水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经过多年研究,按照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5章30条,分别就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的有关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了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执行、监督检查各环节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各环节之间的法定程序。
二是明确了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之间的关系,确立了中长期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定性地位。
三是建立起了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和基础测绘经费保障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基础测绘规划计划落实的资金保障措施。
四是在各有关部门和地区之间建立起了基础测绘计划管理上的相互协作分工关系,界定了各有关部门在基础测绘计划管理中的有关责任和各地区的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