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欧盟委员会向各航空公司和各成员国发出一个严厉的“最后通牒”,内容很简单,就是要求他们在半年内实实在在的进行整改,更多的保护旅客权益,如果到了期限仍没什么改进,相关的航空公司和成员国将面临正式起诉。
欧盟曾在两年前公布了一份《航空旅客权益保护规定》,最近,欧盟委员会对这个规定的执行情况做了一番调查,发现旅客的很多权益缺乏保护,比如说:在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或因航空公司超额售票造成旅客无法登机的情况下,航空公司需根据里程最高赔偿受损旅客600欧元。如果短途航班延误超过两小时,欧盟各成员国间航班延误超过三小时,或长途航班延误超过四小时,航空公司就必须根据需要向旅客提供食宿和通信便利,并告知旅客可以享有哪些权益。然而,航空公司却经常不执行这一规定。针对这些内容,欧盟委员会认为,各大航空公司和各成员国对欧盟规定执行不力。为此,委员会决定给航空公司和各成员国六个月期限进行改进,届时仍无改进的成员国将面临正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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