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皇甫世俊)4月3日~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女职工劳动保障状况进行“背靠背”式的调研,发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情况。
所谓“背靠背”,就是一方面与非公有制用工单位见面,另一方面与所调查单位中的女职工进行单独约谈,从而真实地了解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工企业应与职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种保险。调查组在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背靠背”调查中发现,非公有制企业以上保障并不能完全做到。
具体表现为,不与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法定的保险,或者五种保险不能完全交齐等。而针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法定工资待遇,各企业也有自己的“土方法”。一些女职工在产期的工资甚至没有达到银川市最低工资水平。根据银川市妇联的调查数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仅有10%,而其他针对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也得不到保证,甚至在孕期遭遇降低工资和辞退等情况。在法定休假方面,从事美容美发服务业的女职工中,大多数只能实现月休假1~2天,部分餐饮类服务业女职工甚至长期得不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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